按照十一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将对市第四医院党委开展巡察,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至2024年1月5日。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第四医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311—89887060(8:00—18:00);
邮政信箱:石家庄市0881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五巡察组收,邮编050011;
联系手机:18000651885(只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sjzswxcz005@126.com;
联系信箱:分别在石家庄市第四医院谈固院区、中山院区、高新院区和市人民广场美居酒店各有设置。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sjzswxcz@126.com。
市委第五巡察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