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社会监督制度

时间:2021-01-23 点击数:7435 次 作者:外宣1

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设立患者意见箱、院长信箱,专人负责,定期开启,作好记录,及时处理。

二、定期、不定期向门诊、住院、出院患者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三、定期召开患者、陪伴座谈会,听取对医院工作的意 见和建议。 

四、面向社会聘请行风评议员,加强与行风评议员联系 和沟通, 定期召开行风评议员座谈会, 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 

五、医院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编号、职称 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2.公开投诉电话,包括接待部门和医院行风纪律;

3.公开主要收费项目和药品价格,设立患者费用查询点; 出院患者实行预审清单签字制和费用清单,门诊患者出具药 品清单; 

4.公开专家门诊姓名、 职称、 科别、 时间及挂号费标准; 

5.公开重大检查项目、时间和手术安排。

医院监督举报电话:8528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