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院召开规范商业行为暨廉洁诚信承诺大会

时间:2013-08-10 点击数:4280 次 作者:

市四院召开规范商业行为暨廉洁诚信承诺大会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高州市人民医院部分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等有关问题的通报>的通知》精神,8月10日上午9时,市四院召开了规范商业行为暨廉洁诚信承诺大会。全体院领导班子、重点处室负责人,以及106家供应商参会。郭晓峰书记主持会议。 

    会上,观看了《漳州医疗腐败,何以全线失守》警示教育片;郭书记传达了《省卫生厅关于认真落实供应商诚信度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治贿工作的通知》和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高州市人民医院部分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等有关问题的通报>的通知》;供货商代表河北龙海新药经营有限公司经理王国栋作了廉洁诚信承诺发言;药品、后勤、设备、网络供应商代表分别与院长签订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 

    最后,曹琴英院长做了重要讲话。她提出四点意见,一是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充分认识到抵制商业贿赂的紧迫形势。近期出现的多起涉及医疗领域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相继曝光,显示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对治理商业贿赂的信心和决心。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提高警惕,防微杜渐,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二是医院将为供应商营造公正公开的商业环境。推行规范化管理,设立谈判议价小组,不断完善供应商准入机制。实行重点岗位轮岗制度,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保证商业活动公开透明。三是供应商要坚决履行廉洁诚信承诺。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切实做到诚信为本、依法执业、合法经营,为医院发展营造和谐、健康的工作氛围。同时,医院将从院长做起,全体干部职工按照承诺,坚决抵制一切商业贿赂,杜绝收受供应商的一切赠与。四是医院与供应商都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要与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保持高度一致,熟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以优质的产品、合理的价格和周到的服务投入到有序的竞争中,规范自身商业行为。希望供应商与医院携手树立廉洁诚信,依法执业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推动事业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