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展“治懒(乱)政、提效能、促落实” 专项行动

时间:2016-12-15 点击数:4112 次 作者: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振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精神状态、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遵规守纪意识、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市卫计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印发《市直卫生计生系统集中开展“治懒(乱)政、提效能、促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治懒(乱)政、提效能、促落实”专项行动,现制定石家庄市第四医院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以推动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卫生计生委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为重点,强化执纪,严肃问责,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政令不畅、慵懒不为、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为医院的良性发展提供坚强作风、纪律保证。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6年12月开始,至2017年2月底结束。

  三、整治重点

  (一)中央、省、市及医院重大决策部署传达不及时,贯彻不积极,措施不得力,落实打折扣,督促检查走过场;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改革任务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甚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问题。(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责任不敢扛、不去扛、不会扛,说得多、做得少;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不规范、不认真;党内监督乏力,对干部不愿管、不敢管、不真管;党性观念淡漠,不认真履行党员各项权利和义务;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甚至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的问题。(责任处室:党办室)

  (三)精神状态萎靡、干劲不足,工作消极,推推动动、不推不动;工作标准不高、效率低下,不按时限和工作标准履行岗位职责;缺乏担当精神,“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缺乏宗旨意识,推诿、搪塞、刁难群众;在行政审批、办理服务事项过程中,不按权限、违反程序、超时限办理及办事不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违反工作纪律,不按时到岗,不按时开诊、提前离岗、提前开饭、串岗离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问题。(责任处室:党办室)

  (四)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治污脱贫、信访稳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等市委、市政府、市卫生计生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推进不力,贻误时机,影响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问题。(责任处室:办公室)

  (五)不遵守省、市组织纪律,买官、跑官、要官、靠关系找路子、拉票说情、跑风漏气、违规用人的问题。(责任处室:人事处)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三公”经费即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责任处室:财务处)

  2.在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公务用房使用、工作日中午饮酒等方面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问题。(责任处室:办公室)

  (七)其他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问题。(责任处室:各行政职能处室)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好主体责任。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党组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整体筹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组  长:曹琴英    院  长

副组长:树怀友    党委书记

张  夺    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成  员:智利彩    副院长

段虎军    副院长

邵亚平    副院长

刘荣军    副院长

葛  军    副院长

王雅丛    党委委员兼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办室,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督导工作,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办公室成员由各行政职能科室主任组成。各责任处室按照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履行好主体责任。

  (二)强化监督检查。党办室(监察室)积极协调、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检查,公布举报方式、以“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强化监督责任、通报曝光典型案件等措施,切实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三)建立工作台帐。各科室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至党办室,每周四下午4点前,各责任科室要向党办室上报告本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党办室汇总各类检查内容,列出问题清单、拿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时限,限期整改。并建立工作台账。

  (四)严格责任追究。此次专项行动,采取专项检查、交叉互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违规违纪行为,问责一批履职不力的科室和个人,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强力推动市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干部队伍作风转变。

监督举报电话:85281632     邮 箱:dbs11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