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时间: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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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根据卫生部1988年发布的《医德规范》要求,结合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促进医院改革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方法》。
一、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1、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痛苦。
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按规定着装挂牌上岗。
4、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职、以权、以医谋私。
5、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的隐私和秘密。
6、严谨务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观念,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7、积极参加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
8、坚持文明用语:同志、先生、女士、您好、请进、请坐、请等侯、请别着急、请拿好、请放心、请多保重、请注意预防保健、谢谢您的配合及帮助、您慢走、对不起、再见、欢迎您再来预防保健。
9、履行服务承诺:
10、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服务,尊重患者,廉洁行医。
11、提供“自助挂号”、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挂号、预约住院服务,实行无假日医院。
12、门诊设立“客服中心”,为患者免费提供导医、咨询、发放化验单等服务;免费提供轮椅、开水、便民车等便民用品。
13、门诊开设“一日病房”,方便输液患者。
14、对持有各种优惠证件的患者就医实行减免优惠。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优先挂号、交费。
15、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实行收费清单制,对住院患者每天发放“一日清单”。
16、开设免费孕妇学校,提供母乳喂养、孕期保健知识咨询。
二、岗位道德规范
医生道德规范:
忠于职守,救死扶伤;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作风正派,正直廉洁;文明行医,尊重患者;团结协作,献身事业。
护理人员道德规范:
热爱护理专业,忠诚护理事业;尊敬同情病人,忠实病人利益;讲究语言修养,关心体贴病人;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护理水平;严守规章制度,杜绝差错事故。
医技人员道德规范:
慎重选择,尊重患者;严格操作,认真核对;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避免差错。
药剂人员道德规范:
热爱药剂工作,熟悉药学知识;发扬人道主义,理解患者心情;配方细心认真,发药快速准确;发药交待清楚,解释不厌其烦;妥善保管药品,当好医疗“后勤”;杜绝药品回扣,保持廉洁自律。
后勤人员道德规范:热爱本职,技术熟练;忠于职守,高度负责;面向一线,热情服务;勤俭节约,廉洁奉公;团结互助,甘当配角;讲究卫生,美化环境。
行政管理人员道德规范:树立服务思想,认真严格管理;办事讲求公道,工作讲求实效;工作作风正派,积极作出表率;遵守规章制度,关心国家利益;勇于改革探索,创新工作局面。
三、佩戴胸牌上岗
1、为了建立健全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人员(含临时工、实习进修人员)穿工作服时必须佩戴胸牌上岗。
2、外宣医联部负责本院职工(含临时工、实习进修人员)胸牌的制作、登记和发放。胸牌应有科室、姓名、职称(职务)、本人照片,是共产党、共青团员的应有明显标志。
3、医务处、护理部负责进修医生、护士和实习学生胸牌的登记、发放和管理,并用编号区别。当进修医生、护士和实习学生离开时,应及时到外宣医联部办理消号。
4、工作人员(含临时工、实习进修人员)在岗期间穿工作服时,一律将胸牌佩戴于左胸前明显位置。有佩戴不正规或反戴者,进行批评教育;如发现没佩带胸卡上岗者,处以50元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扣除科室月考核0.2分;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有不佩戴者,扣罚其奖金100元,其科室负责人扣除相应风险金,在月考核中扣除0.5分,并记入医德医风档案。
5、发给临时工的胸牌可收取适当押金,在其离院时收回胸牌后予以退还。临时工不佩戴胸牌,处以20元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同时给予批评教育、警告。
6、发放的胸牌免费制作。在使用过程中损坏、因职务变动、丢失的,本人应及时到外宣医联部重新制作。换发胸牌时间为随时制作。
7、新调入人员在上岗前应及时将胸牌做好,挂牌上岗。
四、着装
1、行政、工勤人员着装规定
(1)行政工勤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必须着装得体,遵循“庄重、得体、保守”的原则。不得着时装、过分休闲的服装,不得穿破旧服装,禁止穿其它行业服装。女同志夏季不得穿着坦胸露背服装、吊带服装、过透服装,不得穿拖鞋(包括皮拖鞋)。男同志夏季不可穿短裤,穿衬衣时必须扎在腰带内,不准穿背心、穿拖鞋上班。
(2)在机关工作可不穿白衣,着便装不戴胸牌。医务处、护理部、感控处、财务处等处室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穿白衣戴胸牌。
(3)工勤人员在岗时需穿工作服戴胸牌,并要保证服装整洁。
(4)行政工勤人员工作期间不得浓妆艳抹,不得染奇异色彩头发,不得佩戴大耳环。
2、医、药、护、技人员着装规定
(1)医、药、护、技人员进入工作岗位,着装应遵循:尊重患者,防止交叉感染的原则,须穿工作服和工作裤、工作鞋。除进入手术室、产房外,禁止穿长筒靴、拖鞋(包括皮拖鞋)上班。女同志夏季穿白衣时,裙子下摆不得露出,操作时戴口罩(禁戴破损口罩)。
(2)护士上班着制式服装,必须穿工作鞋,禁穿自备有色鞋,护士鞋破损及污染者不能穿着。着工作服时内衣领不能高于白衣领,穿短袖工作服时内衣袖不得长于工作服。头发不外露,戴燕尾帽时头发不过肩。
(3)医护人员进入工作岗位,不得佩戴耳环、戒指,不得化浓妆,不得染奇异色彩头发。
3、职工集体活动着装规定
全院集体活动时,按要求统一着装。
4、换装规定
一般情况,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穿夏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穿冬装。
5、工作服、工作鞋规定
(1)工作服、工作鞋定期更换,职工所穿工作服、工作鞋尺寸号码由后勤处负责统计购买、发放。
(2)工作服为上班时间统一着装,不得他用。不准穿工作服上街。
(3)按时清洗工作服,保持工作服、工作鞋的整洁。手术室、产房、特婴室等科室的净化衣应按规定进行消毒管理。
(4)工作服为制式服装,不得私自修改。
五、首问负责制基本要求
1、第一个接待患者、服务对象或接听来电的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责任人范围包括正式人员、聘用人员、临时人员、进修人员在内的全院工作人员。
2、凡第一个接听、接待的科室,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事必办,属于职责范围内马上办理。
3、服务对象联系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但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有关人员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当作好记录进行转达或代为转交材料。
4、服务对象联系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耐心说明,并尽可能告知办理的部门,给予必要的帮助。
5、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以及简单生硬地对群众的办事请求和询问予以回绝。
六、廉洁行医规定
1、全院职工要忠于职守,作风正派,文明行医,礼貌待患,团结协作,正直廉洁。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忱为患者服务。
3、医院收费均由收费处、住院处按标准收取,除此以外任何个人和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患者或家属收取现金或财物。
4、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在院治疗的患者及其家属和单位的钱、物,不得暗示、诱导患者、产妇请客送礼。对患者馈赠要挽言谢绝,推脱不掉的要上缴、上报,否则按受贿处理。对吃请、索要“红包”者,视情给予党纪、政纪、降级、降职,情节严重者开除公职。
5、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患者向其它医疗单位介绍,从中谋取“好处费”和“回扣费”。不得擅自出外会诊、手术、讲学、业余或兼职服务,不得擅自动用医院的设备、器械和药品。
6、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卖和倒卖科室药品。
7、不准开人情方、人情假,不准开与患者不相干的药和检查项目。
8、不准以任何借口开患者的搭车药。
9、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高收费、分解收费,巧立明目自行定价收费。
10、不准出示假诊断证明或其它假报告。
11、科室规定收取的押金,除损坏需要赔偿外,必须按期如数退还患者。其它按规定罚款等必须通过住院处收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直接收取患者现金。
12、为医院购买药品、设备或其它物品所得的回扣、“好处费”和物品等,一律要交公入帐,由医院统一管理。
13、药房所进药品,必须经主管院长准批,不准进非治疗用品:化妆品、异型包装药品等,进带健字营养药品要经主管院长批准。
14、对工作要认真,忠于职守,严格按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15、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工作人员文明礼仪服务细则
(一)服务仪表
1、职工上班期间,医疗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着工作装、行政人员着职业装。大型活动按规定着装,并保持干净整洁。
2、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牌上岗(着职业装佩戴颈挂式胸牌),并注意保持工牌的完好无损,便于就医者监督。是党员的同时佩戴党员徽章。
3、在岗时要精神饱满、自然大方,随时准备为就医者提供服务。
4、医务人员上岗前可化淡妆,班前例会时由科室负责人检查仪表仪容,不符合要求的医务人员不能上岗。
5、为就医者服务或与就医者交谈时,手势、动作正确、自然,大方,使就医者易于理解,不引起就医者反感或误会。
6、因工作需要携带的手机,应始终保持正常、有效。在为就医者服务或工作状态中不接、打私人电话,参加会议时一律开至“震动”档。
(二)服务礼仪
1、对待就医者谦虚有礼,朴实大方,表情自然,面带微笑,态度诚恳。
2、当班或与就医者交谈需要坐下时,坐姿平稳、端庄、自然、面带微笑。在就医者面前要讲礼貌,不做不雅观的动作。
3、尊重就医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并尽力按照就医者的要求和习惯提供服务。
4、对就医者提出的问题,应及时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主动为就医者查询,并及时告知就医者。
5、提供预约服务时严格遵守约定时间,做到不误时,不失约。
6、在就医者处事不够冷静时,自身要保持冷静,对待就医者不急躁,容忍礼让,避免冲突。
7、在就医者不慎失手或做错事时,应给予理解、安抚,并主动提供帮助。
8、询问或打扰就医者时要表示歉意;得到就医者帮助、协助和谅解或得到就医者表扬时要向对方致谢。因诊疗需要,必须询问就医者隐私时要做好解释工作。
9、在病区要做到动作轻稳,声音柔和,不大声喧哗,不嬉笑打闹,不影响就医秩序,保持病区安静。
(三)服务语言
1、在迎宾、指路、问候、称呼、电话等服务中,必须使用“请”、“您”等礼貌用语。
2、见到自己直接服务的就医者时要主动问候,做到就医者离开时有道别声,表扬时有致谢声,工作不足时有道歉声。
3、根据就医者的身份、年龄、性别、职业等,运用不同的称呼,亲切和蔼。应记住就医者的姓名,以便再次遇到时准确称呼或亲情称呼,工作中不直呼就医者的门诊号或床号。
4、根据迎接、送别就医者的,需要正确运用礼仪语言,做到讲究礼仪顺序、礼仪形式,语言亲切准确,关照、示意得体。
5、与就医者及家属谈话时应暂停手中其它工作,要注意倾听,精神集中,表情自然,不随意打断就医者的谈话。与就医者说话多用建议、劝告式语调和语气,不用命令、训诫式语气,也不用过高或过低的音调同就医者交谈。
6、实行首问负责制,有问必答,不含糊其词,不随意解释。不得用简单的否定语回绝就医者,如“不知道”、“不行”、“没有”、“办不到”等用词。
(四)优质服务
1、迎宾服务:大厅迎宾人员应该由导医台工作人员担任,要统一着装,微笑迎宾,向酒店服务员一样站立在大厅入口处,面带微笑,充满阳光,及时向客人提供引导或其他帮助。
2、咨询服务:导医台工作人员负责向客人提供咨询、简易服务等帮助,应站立服务,形象阳光可爱,要给人以亲近感。当有客人向导医台走来时,预示着她可能需要帮助,服务人员要先送一个微笑礼给对方,并在两米左右的距离时说:“您好,有事吗?”或“需要帮助吗?”。
3、客户服务:客服中心服务人员向客人提供帮助时要说一声“您好”,服务结束后要说一声“请好走”或“慢走”。在电话访问时也要使用文明用语。在服务过程中要做到细致周到,态度和蔼,最大限度的实现顾客满意。
4、窗口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业务熟练,服务迅速、准确、及时,尽量缩短客人排队或等候时间,对客人提出的问题要给予简捷明了的回答。因特殊情况需要顾客等候时,要说“请稍等”。(窗口科室:挂号处、收费处、客服中心、门诊药房、检验科、心电图、B超室、输液室及门诊各科室)。安装采集器的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三个一规定(一个微笑、一个手势、一句请评价的提示)。
5、医疗服务:医务人员要做到收治一位病人,结交一位朋友,要善于沟通,勤于探视。对分管的病人要熟悉姓名、病情甚至家庭情况,坚持以患为友、待患如亲,以精湛的技术治病救人,以友爱仁心关怀患者。
6、护理服务:护理服务要充分体现人性化、亲情化,对待病人要来有迎声,见面有问候声,操作前有称呼声,操作中有解释声,操作失误有道歉声,节日到来有祝福声,康复出院有送行声。
(五)电话服务
1、接听办公电话:接听外部来电时,要先说:“你好,妇产医院”。接听内部电话时,要先说:“你好,××科”。接束电话要说:“再见”。 与上级领导通话结束时,应在领导放下电话后方可挂断电话。
2、拨打办公电话:因办公拨打电报要先说:“您好,我是妇产医院×××”,然后说明事由,态度要谦虚、诚恳、亲切。电话结束时要说声:“谢谢”。等对方放下电话后方可轻放电话。
3、接听客服电话:客服中心及其他对外服务电话,在接听来电时,应在振铃三次之内接听,并要说:“您好,我是妇产医院,请讲”,其间要耐心倾听,必要时做好记录,留下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对客人提出的问题作耐心解答,当时无法解答的,向对方说明,事后主动联系相关科室并给予及时回复,复杂问题也应在次日内回复。
4、客服拨打电话:客服中心在回访客户时,应先问候“您好”,报上“我是妇产医院,打扰您”,然后说明访问事由,语言要诚恳、亲切,回访前应对回访的问题做好准备,包括访问的内容、宣教的内容,有事应拨打的电话等。通话结束时应轻放电话。
(六)服务十不准
1、不准穿破损的工作服上岗,以免影响医院形象。
2、不准身着工作服、白衣走出医院(医院职业装除外)
3、不准对就医者的服装、形貌、不同习惯和动作评头论足。
4、不准在上岗期间浓装艳抹、长发披肩、佩戴大耳环、涂指甲油、穿拖鞋等。
5、不准在手术室、门诊手术室、产房、病房等病人身处痛苦、休养的环境中说笑、打电话。
6、不准在患者集聚场合议论医院及医疗处置等方面的问题,以免引起医患纠纷或患者误解。
7、不准向外界泄露患者隐私及其他信息。
8、不准在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和占用办公电话。
9、不准诋毁兄弟科室并有意损毁其他科室形象。
10、不准在患者遇有危险、抢救及其他危机,急需帮助时视而不见,袖手旁观。
八、关于工作期间使用手机的规定
1、医务人员在对患者实施抢救、手术、治疗、查房、会诊、调剂药品、检查等操作与处置过程中,严禁拨打与接听各类电话,并将手机置于无铃声状态。
2、在接待患者或家属时,不得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如需接听工作电话,要首先向患者做出解释并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接听,时间应控制在1分钟之内。
3、全院职工在工作期间,应尽量避免接打私人电话,如确有必要,应离开工作区域,时间控制在3分钟之内,严禁接打聊天电话。
4、在所有会议场所要将手机置于无铃声状态,确需接听手机电话应离开会议现场。
5、科室负责人要严格管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当事人所在科室的管理责任,与当月奖金挂钩。
6、对违反本规定的处罚:凡在工作期间因接打手机引起患者投诉的,扣罚当事人月奖金100-200元,扣罚所在科室负责人当月风险金50%,并扣科室月质量考核1分,记入本人医德档案;凡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扣罚当事人50元。
九、“讲文明、重礼仪、树形象”十项措施
1、微笑迎宾。客人走进门诊大厅,第一个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就应该是前台迎宾人员,这名人员应该由导医台工作人员轮替担任,着迎宾服,向酒店服务员一样站立在大厅入口处,面带微笑,充满阳光,及时向客人提供引导或其他帮助。
2、亲情导医。导医台工作人员应站立服务,形象阳光可爱,要给人以亲近感。当有客人向导医台走来时,预示着她可能需要帮助,服务人员要先送一个微笑礼给对方,并在两米左右的距离时说:“您好,有事吗?”或“需要帮助吗?”。
3、客户满意。客服中心服务人员向客人提供帮助时要说一声“您好”,服务结束后要说一声“请好走”或“慢走”。在电话访问时也要使用文明用语。在服务过程中要做到细致周到,态度和蔼,最大限度的实现顾客满意。
4、文明窗口。窗口工作人员要业务熟练,服务迅速、准确、及时,尽量缩短客人排队或等候时间,对客人提出的问题要给予简捷明了的回答。因特殊情况需要顾客等候时,要说“请稍等”。
5、以患为友。医务人员要做到收治一位病人,结交一位朋友,要善于沟通,勤于探视。对分管的病人要熟悉姓名、病情甚至家庭情况,坚持以患为友、待患如亲,以精湛的技术治病救人,以友爱仁心关怀患者。
6、温馨护理。护理服务要充分体现人性化、亲情化,对待病人要来有迎声,见面有问候声,操作前有称呼声,操作中有解释声,操作失误有道歉声,节日到来有祝福声,康复出院有送行声。
7、优化流程
。立足现有条件,实现资源最大化,流程最优化,程序最简化,时间最短化,效率最高化。通过适时的流程再造和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减少患者往返奔波的劳累和各环节等候的时间。
8、全员营销。必须树立并强化全院营销的理念,人人宣传医院,人人维护医院利益,人人争当医院形象使者。要有强烈的窗口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9、关爱患者
。来院就医者都是我们的客人,也是我们的保护对象,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负有保护患者的责任和义务。在电梯间、在卫生间、在走廊等狭小部位,看到手术车、座轮椅的病人等,要给予特别呵护,对表现痛苦的患者要及时给予帮助,让爱心成为一种自觉行动,成为一种文化。医院保卫人员、尤其是大厅保安,不但要有警卫和安全意识,还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扶弱携患意识,要不断巡视,及时给患者提供帮助。
10、优美环境。人人以主人翁精神,为患者创造温馨优美的就医环境。热爱医院公共设施,人人做精细化管理员,人人管跑冒滴漏,把医院当家一样经营。
十、职业道德教育
1、要有计划、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并长期坚持,形成制度,注意实效,使每个职工都牢记职业道德规范。
2、职业道德教育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3、把职业道德讲评作为科室晨会和周会的重要内容,及时记载和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
4、未经岗前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上岗。
十一、监督考核
1、医德规范考核组织。成立医德规范监督考核领导机构,组长:院长;副组长:党委书记;组员:副院级领导。
医德规范监督考核办公室。主任:纪检书记;成员:监察室、医务处、护理部、人力资源部。实行定期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并建立医德医风档案。
2、建立医德规范情况报告制度。各科室出现的好人好事,发生的差错事故及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方面的重要情况,要随时登记并报告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
3、医德规范的考核与检查,采取自查、互查、上级考核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4、健全群众监督网络。科室设立意见本。门诊设立举报箱和监督电话,定期向门诊患者发放满意度调查表。病区设立满意度调查回收箱,每周由监察室回收,以便及时改进工作。门诊、病房均实行挂牌应诊服务。对群众反映的情况经查证核实、严肃处理,并作为考核评价医务人员重要依据。
5、医院每月进行一次政工查房,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十二、处罚
对违反医德规范,但未违反《预防腐败工作方案》的行为,按下列规定执行。
1、凡工作人员对患者态度冷淡、不主动、不热情者、不使用文明用语或训斥、挖苦讽刺患者,推诿拒收患者及违反其它道德规范要求的,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50—200元。
2、工作人员由于责任心不强、业务技术不熟练发生问题或造成一般医患纠纷的;在上级工作检查评比中出现问题,给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50—200元。
3、凡利用病人名义开“搭车药”和克扣病人药品者,每发现一次,除退回药品费用外,另处1—3倍罚款。
4、凡发现收受患者礼品的,除退回钱物外,另处1—3倍罚款。
5、因工作不到位的,引起患者不满,被媒体曝光影响医院声誉的,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100—300元。
6、乱检查、开大方一次扣罚科室月考核1分;凡不执行收费标准,多收费,乱收费者,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
7、严禁以任何理由接受患者及其亲属给予的红包、贵重礼品,当时确实无法退回的,要在2个工作日内退回。因特殊情况接受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上交到医院纪检委,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回或不上交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责令停止6—12个月执业医师资格,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执业医师法》吊销执业证书,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开除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是党员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专业技术人员违反上述规定,除给予以上规定处理以外,延期1—3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在停止执业活动期间解除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
8、药品和物品采购及相关行政工勤工作人员利用工作及职务之便,收取不正当利益者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9、除上述规定外,受到查处的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收受不正当利益数额1—3倍的罚款,直至做下岗处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给予扣罚风险金及部分奖金。
10、违反本规定者罚款50—200元,同时对所在科室绩效考核扣1—3分。
11、违反本规定影响较大、态度不端正、屡教不改之一者,至少待岗培训一个月,培训结束后,本人申请,科主任签字同意,视效果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上岗。
12、对违反河北省卫生厅《严禁医疗服务不良行为十项规定》第十条规定,严禁违反治贿工作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财物的,根据《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待岗培训、调离岗位、暂停执业、辞退、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奖励
1、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评奖、聘任、提薪、提职以及评先的加分条件。
2、对于表现好的个人或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
3、对典型人物做专项宣传和奖励。
4、定期通报行风测评结果并表彰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