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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地招生简章由省住培管理平台统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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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范围
(一)河北省各医疗机构2020年以后新聘在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师(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2020年以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以后毕业)在临床工作未聘任中级技术职称的医师,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拟在河北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全日制5年本科含统招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学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并具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
(三)河北省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已在河北省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已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全科专业培训。
(五)不招收违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二、招生时间
2023年5月25日起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据实际情况组织多批次报名、录取。
第二阶段招收河北省2023年毕业到岗工作的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拟在河北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符合我省招生范围、尚未确定就业单位的人员,以及符合第一阶段报名条件人员。
三、培训时间
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人员或已在2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应专业执业工作时间满两年人员,经个人申请并通过培训基地考核后可减少培训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培训减免后将不再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的相关补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卫健委(局)要将通知及时转发至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对辖区内应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未参加人员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督促医疗机构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做到应培尽培。本年度毕业到岗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市要组织医疗机构为单位委派对象(含定向医学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联系人:李术君 牛志文 0311-66165513
技术支持 0311-86930405 15175755235
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招收河北省2023年毕业到岗工作的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符合河北省招生范围、尚未确定就业单位的人员,以及未能在第一阶段报名的已在河北省工作的医师。
二、报名方式
三、网上报名
(1)点击“注册”-“新学员”,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确认注册”后注册成功。(用户名为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登录密码由个人设置。已注册的学员使用原来设置的账号和密码可正常登录。);
(2)注册完成后,系统首次默认直接登录,再次登录时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可查看报名时间和招生计划;
(4)点击“填写报名表”,填写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
四、现场确认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于招生章程中公告资格确认时间、方式及形式。第一阶段各基地于6月2日前在管理平台上完成资格审核操作,第二阶段于6月20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2、报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根据报考基地要求,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基地要求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
(1)《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可由个人书面承诺于7月15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报名基地审核,若个人提供虚假承诺将取消录取资格);
(3)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4)单位委托培养人员提供同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需携带《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履约及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试录取
第一阶段于6月4日前、第二阶段于6月23日前各培训基地组织考试并完成在管理平台的录取操作(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形式以基地通知为准)。各培训基地按照报名者填报志愿的顺序,根据笔试和临床能力测评结果择优录取(临床能力测评时间由培训基地自行确定)。
六、公示报到